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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为尽快解决冀东同业竞争问题 拟对原方案重大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8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  证券代码:601992 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临2017-09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

 

  证券代码:601992             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临2017-09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9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水泥等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冀东水泥签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根据上述议案及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冀东水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标的资产评估结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做出必要的批准或豁免以及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商务部反垄断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7)。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6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并进行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6]70号),同意冀东水泥通过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式,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2)。


  2016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北京市国资委已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核准,并出具了《关于对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31家企业股权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股份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6】123号),上述经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及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5)。


  2016年7月15日,冀东水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批准实施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8)。


  2016年8月3日,冀东水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902号)。中国证监会对冀东水泥提交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60)。


  2016年8月3日,公司收到联交所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准函,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61)。


  201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6]131号),原则同意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冀东水泥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方案;按照冀东水泥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定价9.31元/股计算,发行完成后,金隅股份(SS)持有冀东水泥139129.9488万股;该批复自发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65)。


  2016年12月13日,公司接到冀东水泥通知,因冀东水泥需要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02号)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落实,同时对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审计数据及申请文件进行更新,因此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冀东水泥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本次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03)。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接到冀东水泥通知,冀东水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902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冀东水泥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的中止审查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07)。


  2017年11月20日,鉴于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尽快解决冀东水泥的同业竞争问题,经公司与冀东水泥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拟对本次交易的原方案进行重大调整。预计调整后的方案对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使公司失去对冀东水泥的实际控制权。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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