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商务厅通报,截至今年4月底,山东省人民币跨境结算额已达769.2亿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统计,今年1至4月,山东跨境人民币结算额达425.8亿元,在第二批试点省市中稳居第二位,涉及企业700多家,境外结算区域覆盖5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进出口贸易跨境结算增长迅猛,结算额为347.1亿元,占前四个月总结算额的87.7%。铁矿砂、燃料油、电解铜等大宗商品成为进口商品中人民币结算的主要商品。
跨境人民币结算带来的便利和效益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1至4月,山东新增300多家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据悉,自去年6月份山东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开展以来,已有29家银行的260家分支机构开办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披露,今年前四个月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发展迅速,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贸易结算量,人民币“走出去”步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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