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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信用衍生品法规尚处研究阶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7  浏览次数:12
核心提示:针对部分媒体报道的“银监会发放信贷衍生品法规草案”,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回应称,近日银监会起草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

    针对部分媒体报道的“银监会发放信贷衍生品法规草案”,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回应称,近日银监会起草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的初步方案》,但目前《方案》仍处于研究论证阶段,并非正式法规,媒体报道中有关“用于对冲风险的每种新产品须获得银监会批准”的说法不属实。

    该人士表示,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控风险,银监会近日就《方案》向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征求意见。

    据了解,《方案》对商业银行最关心的信用衍生品能否缓释风险做了规定,要求在业务开展初期,作为信用保护买方的商业银行,可就符合要求的信用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缓释认定事宜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监管部门关于合格风险缓释的备案后,商业银行可以适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有关要求,计量信用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抵补作用。

    知情人士透露,《方案》将首次允许金融机构利用信贷衍生品来对冲风险资产。银监会一直对新推出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相关的潜在风险保持警惕,起草《方案》意味着银监会对CRM的管理可能有所松动。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他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即可交易、一对多、标准化、低杠杆率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被业内认为是中国对世界信用衍生品市场的一个创新,类似于国际上的CDS。

    中国于去年11月5日推出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首批达成了20笔合约,其中12笔的标的为企业票据,8笔的标的为银行贷款。该市场目前已经陷入停滞,近期一直没有新的合约达成。交易员们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是无法用这些合约来降低银行的整体风险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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