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看点 » 行业相关 » 正文

叶檀:为保障房发债是害民还是利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7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为解决保障房大约8000亿元的资金缺口,发改委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允许投融资平台

    为解决保障房大约8000亿元的资金缺口,发改委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允许投融资平台公司与其他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筹措资金。与此同时,财政部与住建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发债解决资金难题是个好主意,习惯了在股市一文不发圈大钱的企业进入债市,不得不对债权人的本金与利红利有所交待。要真正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顺势推动中国债市的发展,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否则,希腊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发债建保障房是为了民生,发债害了债权与纳税人则会毁了民生。

    问题一,保障房债券性质不清。

    今年2000亿元的地方债优先用于保障房,我国地方债由中央政府背书,本质上可以归入国债范围。无论保障房收益怎么不靠谱,都可以享受国债的最高评级,用较低的价格发行。地方债的偿债来源是地方财政收入,在美国,为了保证市政债券的安全,市政债券的发行数量控制在地方财政收入的10%之内。我国目前发行的债券规模将突破地方财政收入能够负担的上限。

    企业债与国债性质完全不同,发行企业债需要评级和评级展望,对项目的后续盈利进行分析,因此,缺乏可靠盈利模式的企业发行债券将付出极大的成本。保障房本身的盈利测算只有区区的3%,不能作为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最大的可能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将资金转用于其他商业项目,以弥补财政收支的不足。

    问题二,保障房债券对谁有利?

    发债对银行有利,而对债券投资者是否有利,完全无法确定。地方投融资平台银行贷款占资金来源80%以上、利率成本负担沉重。从2007年10月开始,银监会不再允许银行承担企业债、信托计划、保险理财等高信用级别的金融投资品的担保责任。银行对债务没有连带偿还责任。城投公司发债,可以保证资金链不断裂,前期贷款的银行可以从容地全身而退。

    发债对地方政府有利。地方投融资平台是现金抽血机,从1993年4月15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成功发行了我国第一只城投债起,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城投债总发行规模已达到5915.8亿元,目前发债是很可能为前两年的过度投资买单。

    问题三,如何保证发债筹集的资金进入保障房领域?

    发改委的《通知》强调,各地发改委要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而发行人也需按计划提取偿债基金,对募集来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防范偿债风险。但是,按照以往的诚信纪录,我们很难对资金进入保障房领域表示乐观。最大的可能是,城投债与企业债借新还旧,银行逐渐抽身而退,地方政府的造城运动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

[1] [2] 下一页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罗明松 林琳 贺光岳] 转载请注明“来源:水泥商情网”
 
 
[ 行业看点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看点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售前邮箱: 941119950@QQ.com
售后邮箱: 364905246@QQ.com
中国水泥商城

24小时在线客服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