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等待良久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改革方案终于呱呱坠地。《意见》要求国企推进以市场化为中心的改革,同时加强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企。《意见》对国企分类改革、推进董事会建设、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构架、国企并购等进行了阐释,为全国下一步的国企改革奠定了框架。
本轮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早在2013年11月通过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议中,即已经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明确了国企改革方向并勾勒出蓝图。但三中全会之后已过两年,国企改革方案却一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市场自去年下半年即预期国企改革会有纲领性文件出台,但预期却多次被推迟。上周,一份“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曾在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并引起国企概念股异动。改革顶层设计的难产,足见国企改革的复杂性和监管层的谨慎态度。
回顾历史,中国至今已经历三轮国企改革。第一轮国企改革始于1978年,将国企从完全计划经济模式转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二轮始于1993 年,国企通过兼并重组、下岗分流和债转股等措施,提高盈利能力,建立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第三轮始于2003 年,国企进行了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从2013年开始的本轮国企改革是第四轮。
相较前几轮改革,2013年启动的本轮国企改革以“做强做优”国企为主要目标,更注重在监管、产权、经营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目前,全国陆续有23个省市出台了本地的国企改革方案,分别就在国企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进行了各有特色的尝试。央企管理人员薪酬改革也已启动。但碎片化的改革措施多数步履踟蹰,市场殷切期待本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出台。
对本次出台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市场普遍认为,亮点集中于国企分类监管;推动股权多元化、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董事会建设,健全公司治理等方面。未来预计国企的资产证券化率将会有所提升。而在市场关注的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文件提出,未来将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从战略投资的角度引入社会资本。“将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力度相较于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有所弱化。
分析人士认为,本次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中也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在后续执行中进一步明确或探索。例如,在做强做大做优国企的目标下,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下,如何处理党组织和董事会的关系问题等。按照预期,本轮国企改革方案应为“1+N”的形式,目前总纲性文件“1”已经出台,具体执行细节可能还要看“N”份配套文件。改革效果还有待于在推行和落实中观察。
其他改革事项:
9月15日上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将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并对各类医疗机构的职责任务作出了界定。
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与市场携手增强创业创新动力。其中,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会议指出,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 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
财新网全面追踪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项目,展示各个领域改革的真实进度,具体请看《新一轮改革赛程表——三中全会目标落实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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