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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钢铁水泥行业将持证排污 11月15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8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  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国家、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哈市按照时间表规

 

  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国家、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哈市按照时间表规定,于日前开始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钢铁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将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水泥行业排污许可填报工作在今年9月20日前完成,11月15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据了解,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水泥(熟料)制造及其配套的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散装水泥转运等排污单位,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排污单位和独立粉磨站排污单位。其中,独立粉磨站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含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或轧钢等生产工序的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年底前没有拿到排污许可证的水泥企业,将视为非法排污,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查处。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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