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公布,于2017年10月13日,该公司获中国山水投资有限公司的小股东赵永奎通知,其已于2017年10月13日于香港高等法院对张才奎及山水投资提出不公平损害呈请(案件编号HCMP2219/2017),理由为山水投资因为张才奎的行为对小股东带来不公平损害,该等行为包括“张才奎与山水投资其他小股东合流,透过强制收购雇员所持有山水投资股份的利益企图移除于其他案件中部份山水投资股份的委托管理人,使张才奎重新控制山水投资。”赵永奎更指张才奎已把部份山水投资股份向一家由济南市政府所设立的新公司转售,违反上述禁制令。
故此,赵永奎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补救,包括委任委托管理人以接收及管理张才奎名下36.1%的山水投资股份。赵永奎同时向法庭申请命令准许赵永奎以法庭认为合适的价格购买张才奎名下36.1%的山水投资股份。
鉴于上述山水投资股份受由该公司申请针对张才奎的禁制令的规限,及张才奎可能因正尝试或已经尝试在没有得到该公司或法庭同意的情况下出售上述山水投资股份而导致违反禁制令,该公司将向法庭申请介入该呈请诉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于考虑法律意见后采取其他合适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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